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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滇企“走出去”肠梗阻
云南"走出去"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小、散、短、快、低"的特点,境外投资企业和参与替代种植企业还存在经营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对政策不熟悉等问题,为此,云南省工商联展开专题调研,为"走出去"把脉问诊,并提出六点建议
云南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重要连接点。近3年来,云南民营企业加快了“走出去”步伐,逐步从“走出去”向“走进去”迈进。2015年,云南省民营企业共完成进出口总额192.3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8.4%。其中,完成进口总额43.6亿美元,占全省进口总额的55.2%;完成出口总额148.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89.4%。当年全省边民互市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100亿元。云南民营企业成为了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初在云南考察时关于用‘四个全面’引领云南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云南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加快云南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着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新高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这是近一段时期云南省工商联专题调研云南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真正初衷。
“后盾”坚强
经过走访调研,云南民营企业“走出去”已经具备了独特“云南方法”。
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方面。仅近3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就两次专题召开全省开放工作会议,加强领导和深度推进全省扩大对外开放工作,出台了《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在相关部门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云南省人民政府10个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的“窗口、桥梁、协调、服务”作用,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和办事流程,尽力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
在积极推进商会民间外交方面。从2007年起,在滇缅双方政府的推动下,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和缅甸联邦工商会共同发起成立了民间经贸合作机制“滇缅经贸合作论坛”,根据“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约定到2014年已成功举办了4次会议,形成了多项共识,推动了双方的经贸合作。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与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五个国家商会共同发起形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商务论坛”也轮流在相关国家和中国云南主办了会议,形成了商会民间外交的联络机制。
在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方面。据悉,在“一带一路”战略和“辐射中心”建设的推动下,民营企业“走出去”已成为云南企业转型发展的热潮。为让民企避免盲目性,规避投资风险,云南省的商务、外事和工商联等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走出去”相关培训,为“走出去”企业搭建服务和联络平台等。
现状把脉
调查显示,云南省参与“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化、集团化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短平快项目多,资金压力大,管理人才缺乏,目前普遍存在“小、散、短、快、低”的特点。云南省“走出去”市场多集中在周边国家,境外投资企业和参与替代种植企业还存在经营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对政策不熟悉等问题。
在投资经营方面,存在盲目、不规范、缺乏协同性和便利性。目前云南民营企业到国外投资经营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论证不足,对投资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导向、风土习俗和合作企业了解不够等情况。部分“走出去”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存在寻租、缺乏诚信、违约率高、不遵守投资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民间教规民俗等不规范行为。云南企业在“走出去”投资活动中,仍处于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状态,缺乏协同作战或抱团发展的集群模式。此外,国内外还存在审批内容重叠、手续繁琐、过程复杂,商务签证办理速度过慢、周期太短,人民币携带、结算和互换不够便捷,跨境投融资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在服务与监管方面,存在服务机构不健全、金融和资金支持不完善、咨询服务缺位等。目前云南省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境外服务与监管部门,仍存在重企业“走出去”,轻服务监管的现象。此外,境外缺乏国内银行分支服务机构,汇率风险较大。企业在国外遭受突如其来的困难时,相关部门缺乏实施解救和援助办法。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