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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推行“四项行政指导”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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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推行提示性行政指导,促进准入加速。针对办事群众对注册登记事宜不了解的实际,在政务大厅登记窗口及其经办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申请书模板、咨询电话等信息,现场发放“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须知”及制作并放置注册登记表格填写示范、各类公司章程等示范文本,供办事群众了解、参考,提高注册登记申请的成功率;同时,在政务大厅登记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最新登记政策及主动根据企业经营类别、投资规模、经商资历等提供创业指导。二是推行引导性行政指导,促进规范经营。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及日常巡查,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内容,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能力;引导流通领域商品销售商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索证索票等经营制度,防范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引导电信、餐饮以及公用等服务行业商家规范广告宣传和合同行为,公开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和违诺责任等事项,保证服务质量,有效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切实将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推行建议性行政指导,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深入市场主体了解其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并针对性为其发展想办法、出点子、指方向,如建议刚起步市场主体或资金存在一定困难的小微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途径,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难题;建议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走品牌发展之路并注重提升经营信用,增强市场竟争力。四是推行说理性行政指导,促进执法和谐。在执法办案中,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正”的原则,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调查处理前,向行政相对人充分解释说明违法行为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理交融,切实化解矛盾、促其自醒,避免僵持局面或致使其他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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