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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为4万余户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1.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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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国税局了解到,云南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2018年一季度申报结束,共有40832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55亿元。  云南省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杨劭玲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去年1月以来,云南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记者从云南省国税局了解到,云南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2018年一季度申报结束,共有40832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55亿元。

  云南省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杨劭玲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去年1月以来,云南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云南积极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政务网、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对优惠新政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小微企业纳税人应享尽知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深化“放管服”理念,全面落实所得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杨劭玲介绍,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备案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

  在推进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云南结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口径和标准,及时升级所得税网络申报系统,进一步提升网络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完善自动取数、自动计算、自动校验、自动推送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等功能,打造申报“绿色通道”。

  此外,云南还加强政策调研督导,以考评促落实。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绩效管理的重点内容,并严格考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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