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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十条措施保障企业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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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近日,元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十条措施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乡镇(街道)要落实好领导和监管责任,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乡镇(街道)和企业要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审核备案。企业复产复工前,要精准研判疫情防控风险,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按照一企一案的原则,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

分批返岗。企业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采取分批返岗、错峰返岗等措施,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安排引导企业员工分批返岗。要优先安排健康状况明了的员工上岗,不使用或减少使用临时性、流动性职工。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企业要引导员工暂缓返岗。

严格排查。乡镇(街道)和企业共同负责返岗人员的排查工作,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检查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加强指导。紧密型医共体要统筹好全县医疗资源,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一线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派出专家,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服务。

强化监测。企业要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结合企业实际,设置体温检测点,明确1名负责人,安排专人值守检测,每日对员工身体状况检测不少于2次,并做好信息登记,做到不漏一人。

清扫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提前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公共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并做好防护设备物资配备储备。复工后,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每日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多次消杀。

减少聚集。企业复工复产后,在疫情稳定前,不召开大规模员工大会,尽量压减会议数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开展集体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内部员工要限定工作区域,不得相互串岗、互访。要确保食品安全,职工就餐要按班组,实行分批、分散错峰就餐,不得在食堂、楼亭等场所集中用餐,降低疫情交叉感染风险。

宣传教育。企业要在复工前,开展一次疫情防控、职业健康等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健康素养。要充分利用微信、QQ等平台,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消除员工恐慌心理,对有问题员工进行心理疏导。要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疫情防控氛围。

应急值守。企业要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医疗卫生单位,并配合医疗卫生单位科学、迅速、安全处置疫情,坚决杜绝发生满报、漏报、谎报疫情的现象,确保舆情顺畅、生产稳定、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