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71-65155151
Copyright © 2009-2018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云南省总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1004404号-1
联系我们
传真:0871-65155151
E_mail:ynsgslbgs@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7号
新闻资讯
资讯详情
充分发挥人选把关和用人导向作用 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五华区民营经济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的态势,但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依然任重道远。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吸纳尤为重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对于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全区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的基础性工作。五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14家参评部门有效协作,发挥了人选把关和用人导向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我区进一步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五华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14家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评价指标、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评价程序等,成立了五华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在领导小组指挥下,以联系会为工作载体,明确了工作职责:(一)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评价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政策措施,并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安排部署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及时掌握综合评价工作情况;会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评价意见;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统发〔2020〕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指标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各单位评价工作,并上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结合各单位的评价内容,通报评价结果及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四)对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由工商联负责综合评价信息库的维护及日常工作开展、协调、督促。整个评价工作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严把人选政治关和遵纪守法关的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评价,依法依规考核评价对象,实事求是确定评价结果,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召开会议,有效规范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程序。
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中央、省市委统战部和全国、省市工商联的要求和标准,牵头组织工商、税务、公检法等14家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按步骤采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信息,做到“一个入口,一套标准,凡进必评”,评价全过程纳入数据库动态管理,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企业经营状况、纳税信用、个人守法等九个方面,评价等级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优先作为组织考察人选,B级为可以作为组织考察人选,C级为不宜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五华区综合评价工作先后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民主党派换届选举和补额中,在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评选表彰候选人的民营经济人士中对276名民营企业家进行了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评价等级运用评价结果。坚持凡进必评,做到真评实用,为省市区人大、政协、统战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民主党派等相关人员吸纳及企业表彰认定等进行严格的政治“把关”。
区工商联切实发挥综合评价工作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框架”和“标尺”的重要作用,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成长树立了重要的价值导向。着力为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