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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亿元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丨2023云南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指南⑨
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今年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2023云南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指南”专栏,聚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全力增产扩能、支持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等42个方面,解读涉企惠民重点政策,为企业和群众梳理办事指南。
省级财政安排38.1亿元,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投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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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省内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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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及时限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享受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及时限详见每年6月前发布的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可在省科技厅官网查询。
2.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属省科技厅权责清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享受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及时限按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办事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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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云财教〔2022〕195号)、《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5号),可在省科技厅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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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省外创新主体是否可以牵头申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答:对于事关云南省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允许省外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但应明确项目产业化应用地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问:项目申报经费是否有要求?企业自筹比例是否有限制?
答: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无限制,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企业部分匹配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相关领域及专项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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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经办部门
省科技厅,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
高新技术处,负责绿色能源,数字云南,绿色铝材、绿色硅材等重点新材料,装备制造领域项目组织管理,0871-63136620,63135996,省科技厅501室。
农村科技处,负责高原特色农业领域项目组织管理,0871-63194887,省科技厅704、705室。
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生物医药、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组织管理,0871-63136003、63138982,省科技厅804、805室。
平台处,负责重点实验室项目认定管理,0871-63138618,省科技厅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