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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商联干部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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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助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德宏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  杨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回应了民营经济的核心关切,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新目标。德宏州工商联系统将突出“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意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德宏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分类召开“特色兴农”“开放兴边”“彰文兴旅”政银担商企对接会,助推德宏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口岸经济快速发展。积极搭建政企对话、银企对接、投诉维权、沟通交流等平台,大兴调查研究,推进“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暖企”行动、促企纾困常态化长效化,促进惠企政策落实,推动企业痛点堵点难点化解,助力德宏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

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  李红梅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促进“两个健康”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和动力。下一步,楚雄州工商联将以打造“有为工商联”为目标,在政治引领行动上走深走实,在力促共富行动上走深走实,在助力优化环境行动上走深走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楚雄州五大战略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动加强与民营经济人士和商(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为重大项目落户楚雄、重点企业进驻楚雄、重要人才扎根楚雄穿针引线、铺路搭桥,助推全州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落实《意见》精神

坚决扛起促进“两个健康”的重大责任

 

丽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邰先菊

 

 民营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工商联工作提供了一份纲领性文件,为工商联做好民营经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上深刻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意见》精神,坚决扛起促进“两个健康”的重大责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引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大胆发展,为谱写丽江发展新篇章贡献民营企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