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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税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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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税扶持力度。
首先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和省出台的涉及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按优惠政策执行。凡规定先征后退的税收,一律按时足额退还给企业。对经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5年内减征或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次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增加政府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扶持的财政投入,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民营企业。省级各相关部门用于产业及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比例不低于资金总额的70%。再次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方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凡是中小企业能够提供的服务,原则上向中小企业购买,确保各级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例达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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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推动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政策汇编》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云南省财政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加强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资金和政策统筹协调,陆续出台有关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经济运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以及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财税制度保障。
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运用好财税政策,推动财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我们编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推动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政策汇编》,收录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中央和云南省加强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稳定经济运行等方面的财税政策文件,便于读者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请点击链接或长按识别看《汇编》
https://www.21hour.com/ncp/mobile/index.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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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14:23